《麦田里的守望者》:叛逆男孩的“少年侃”

提起描写叛逆青少年的经典小说,很多人会想起 J. D. 塞林格(J. D. Salinger)的《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这本书于1951年在美国出版,今天依然畅销,每年能卖出大约二十五万本,至今累计销量已经超过六千五百万册。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直是一本饱受争议的小说。一方面此书仍然受到当今青少年的喜爱,也被很多文学评论家列为当代美国文学经典;另一方面,对这部小说的斥责声一直不断,一度有很多美国学校把该书归为禁书之列。争议的焦点除了这本书中出现的“污言秽语”之外,还包括书中涉及的青少年性行为、“对宗教的亵渎”、“对家庭伦理和传统道德的不敬”等等。书中的主人公身为高中生,却抽烟、喝酒、撒谎、放荡,几乎“五毒俱全”。

这本小说也被有些人称为“危险的小说”。该书至少和三起凶杀案有间接的联系:1980年,一名23岁的青年在纽约街头枪杀了歌星约翰•列侬,这个凶手是一个“麦田迷”,在枪杀现场还随身带着这本书;1981年,一名25岁的青年行刺美国总统里根,警方在凶手的酒店房间内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1989年,美国女演员丽贝卡•谢弗被一名“粉丝”枪杀身亡,凶手年仅19岁,作案时身上也揣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以肯定,塞林格的这部小说绝对不是推崇暴力的。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是一名16岁的少年,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预科学校读书。霍尔顿不喜欢学校,认为这里到处都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他不喜欢读书,结果因为四门功课不及格,在圣诞节前夕被学校开除(在此之前他已被其它学校开除过三次)。霍尔顿不想让父母过早知道这件事,于是想在学校里再待三天,等到假期开始时再回纽约的家。可是这天晚上他和同一个寝室的同学打了一架,感觉忍无可忍,于是当夜便收拾行囊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后霍尔顿不敢回家,找了一个旅馆住下,开始了连续几天的飘荡生活。当晚他在酒吧里和几个来纽约旅游的姑娘搭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叫了一个妓女,却最终丧失了兴趣,付了钱把对方打发出门。没想到妓女和同伙又来上门敲诈,还把他揍了一顿。次日霍尔顿在城里游荡,还叫了一个以前约会过的女孩一起看戏,结果不欢而散。夜幕降临,他开始想念家里的小妹妹,于是在黑夜里潜入家中,和妹妹促膝聊天。为了躲过父母,他到一位老师家中投宿,却发现这位老师有变态之嫌,慌忙告辞,在车站过了一夜。翌日,霍尔顿决定远走他乡,去西部生活,写了个便条给妹妹和她告别,没想到小妹妹提着行李箱而来,想和他一起出走。霍尔顿因此放弃了原来的计划,和妹妹在动物园玩儿了一会儿,然后和她一起回了家。小说的结尾暗示霍尔顿接受了精神治疗,然后准备换个学校继续读书,重复以前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名叫《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因为霍尔顿把一句“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的诗误听为“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于是他对妹妹说:“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这个“麦田和悬崖”的画面象征了年轻的主人公对世界的看法:成人世界充满肮脏和欺骗,就像一个深渊,而未被污染的儿童世界像一片麦田,纯洁而美好。可是人不得不长大,注定要从悬崖边跌入深渊——不难看出,一个“守望者”的角色是徒劳而充满悲剧色彩的。

在小说接近结尾处,塞林格又写下了另外一段具有象征性的的文字。为了哄妹妹菲芘开心,霍尔顿带她去骑旋转木马——“骑在木马上的另外还有五、六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只金圈儿,老菲芘也一样,我很怕她会从那只混帐马上掉下来,可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好了,可别说什么话去拦阻他们,那是不好的。”这段文字在我看来略显过于直露,但可以看出,塞林格想借此表现主人在公态度上的改变——成长无法阻拦,一个人总是要接触并不纯洁的社会,最终会从悬崖上掉下去,守望和阻拦是没有用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读者欢迎、被评论家肯定,小说的语言特色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英国作家戴维•洛奇(David Lodge)在《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一书中把《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叙事语言风格称为“少年侃”(Teenage Skaz)。“Skaz”一词源于俄国文学评论界,是指那种试图模仿日常口语风格的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中文译者把这个词翻译成 “侃”,倒也挺有意思。简单来说,“少年侃”就是指作者写小说时故意回避使用书面语言,在文字风格方面模仿青少年日常讲话的口气,给读者造成一种面对面听一个人年轻人聊天的效果。在塞林格之前,马克•吐温是第一个使用这种技术的作家。正是因为在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中运用“少年侃”,马克•吐温让美国文学从英国和欧陆文学的传统中解放出来,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如果你读过塞林格写的其它小说(尤其是英文版),比如《九故事》(Nine Stories),你会发现在那些小说里作者使用的是中规中矩的文学语言,比如这种句子:“二十分钟后,她们在起居室里已经快要喝光各自的第一杯威士忌酒了,此时她们正以一种独特的、也许是仅限于大学寝室室友之间的谈话方式在聊着天。”(摘自《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相比之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叙事语言好像完全出自另一位作者之手,显得极其口语化、不加修饰、甚至“没文化”。下面是小说开头的一段(比目鱼译):

要是你真想听,那你可能先想听我讲讲我是在哪儿生的、我小时候的那些倒霉事儿、还有我父母生我之前都是干什么的,反正就是那些大卫•科波菲尔式的瞎扯淡。可是说真的,我不想聊这些东西。首先,这些玩意儿太没劲了,而且,要是我父母知道了我说过他们那些私底下的事儿,他们肯定得跟我没完,他们在这方面比较神经过敏,尤其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我承认——可是他们都敏感得要死。而且,我也不准备他妈的把我的整个自传之类的玩意儿讲给你听。我就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的那些疯事儿吧,打那以后我就基本上垮了,还得跑到这儿来休养。

这种叙事语气不但和主人公16岁的年纪相符,而且体现了他叛逆和厌恶“假模假式”的性格特征。假如塞林格使用“文艺腔”来写这部小说,那么效果就会差很多。

初读这部小说时我一直好奇:塞林格写这本书的时候本人年龄多大?这种“小痞子”式的语气是他本人的说话方式,还是有意地“做”出来的呢?后来得知:塞林格生于1919年,他从1941年(22岁)时开始写《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最终写完、出版是在1951年(32岁)。此书完成之前,塞林格已经读过大学(不久即退学)、尝试过工作、赴欧洲参加过二战、结过婚、并已经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那些小说的叙事腔调都是传统、规规矩矩的)。由此可见,这本书中“十六岁少年侃”的叙事风格是一个经历丰富、谙熟小说技巧的成年作者有意选择、精心调制的结果。正如戴维•洛奇所说:“少年侃” 式的阅读感受“只是一种幻想而已。作品本身实际上还是经过‘真正的’作者殚思竭虑创作出来的”。

如今,塞林格已过90岁,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遁世隐居、拒绝露面。但在世界各地,读者仍然在阅读这本薄薄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据说塞林格至今仍然坚持写作。可以想像,几十年来,一个老人,在一座远离人群的乡间房子里,面对打字机,仍然在守望着什么。

评论: 10

1.
ilikesky
2009-06-07 04:55
美国高中必读的书。。这个暑假要求我们必须得看
2.
fanyixuan
2009-06-07 15:40
事到如今,是不是应该把叛逆二字也加上引号好点呢
3.
最爱非洲菊
2009-06-07 19:18
呵呵,高中时代读过的一本很薄的小书,当时特喜欢,在麦田里追赶小孩子这一段还当众做过朗诵呢。

很久之后,读过《九故事》。

但还是比较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
4.
Brad
2009-06-08 00:43
最好还是看英文原版的,语言非常有特色。
5.
2009-06-08 13:20
恩 原谅我当时的无奈,初中的时候看了没看懂...
6.
秧云
2009-06-08 16:55
总想给霍尔顿打电话
7.
衔玫小猪
2009-12-25 13:26
是挺薄一本,有点热血沸腾啊~
8.
Brian
2010-10-24 12:20
我看了原版的结尾,为什么怎么也看不出霍尔顿接受了精神治疗? 请给我分析一下
博主回复:
在小说开头就提到了。
9.
押小宇
2011-12-23 20:08
我觉得最后骑木马的那段文字不是那个意思。“就不好了”的原因我觉得是因为大人去干涉了。
10.
tide
2012-05-22 01:11
影响我很大的一部小说。17岁读的,11年级英文。让我纠结,让我接受的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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