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永恒的阅读
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最近发表了一番炮轰电子书的言论。这位两年前曾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伟大的美国小说家”认为电子书“正在危害我们的社会”:“我不喜欢电子书阅读器的原因是:上一分钟你在它上面浏览垃圾网站,下一分钟你又在同一个屏幕上读简•奥斯丁。我觉得对于严肃的读者来说,阅读体验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永恒感。生活中其它东西都是过眼云烟,但书上印着的字恒久不变。……有些人费了很大力气,写出了完美的、令人满意的语言,他们对这一点十分自信以至于他们把这些文字用油墨印在了纸上。而电子书的屏幕让人感觉你可以把上面的内容任意删改、搬来挪去。因此,对于像我这样对文学爱得狂热的人来说,电子书不够永恒。”
巧的是,我在电子书阅读器(一台 2010 年买的 Kindle)上读完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正是弗兰岑写的《自由》(Freedom)。当时因为媒体的热捧,此书还未出版就已万人瞩目。当这本书终于在美国上架,我已经等不及几周后在本地书店里见到它的真身。我按动了 Kindle 上的“购买”键,大概过了不到半分钟,这本书已经出现在我眼前的屏幕上。不久,我读到一则新闻:《自由》的英国版在书店上架后,英国出版方发现印刷厂弄错了书稿文件,首印的 8 万本小说全部是含多处错误的未定稿版本,出版商不得不紧急召回。我不知道购买了错版的几千位读者中有多少人回到书店换取了正版,但大概可以肯定:弗兰岑本人的某些错字、错用标点和不完美的句子将在成百上千本错版纸质书中获得某种永恒。幸运的是,此书包括 Kindle 版在内的美国版并未出现版本错误。可是想想看,即使我手头的电子书也是错版,我的麻烦会有多大?重按一下某个按钮,再等几十秒钟而已。
这是 2010 年的事。到了次年年底,我发现自己这一年读过的书里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电子书。这大概和我在 2011 年经常居无定所不无关系。我和妻子去欧洲转悠了几个月。出发时我们的两只大旅行箱里几乎没有一本书——准确的说是没有纸质书。原因很简单:光是凑齐所去城市的旅游指南就会足以让行李超重,更不要去奢想那些提供阅读乐趣的文学读物。幸好,有电子书。我们两人各带了一台 Kindle,上面存了上百本电子版读物:旅行指南、小说、杂志,还有一些历史、文化甚至 IT 类的杂书。
现在我仍能回忆起在这次旅行中手捧 Kindle 读书的一些场景:坐在黑暗的机舱里借着头顶的小灯读查克•帕拉纽克(Chuck Palaniuk)的《Choke》(此人喜欢用拉风的语言写充满邪气的故事);坐在法国尼斯一家小医院的候诊室里(那天我老婆的腰受了轻伤)读村上春树《奇鸟行状录》的英文版(这本书要比《1Q84》好看很多);在德国海德堡的小旅馆里读一本名叫《A Year in the Merde》的畅销书(一个生活在法国的英国佬调侃法国和法国佬);坐在 Eurial 列车上重读冯唐的《不二》(准确来说那不是一本电子书,而是上载到 Kindle 上的小说手稿)。在这次漫长的旅行中我阅读时间最长的一本书是大卫•福斯特•华莱士(David Foster Wallace)的遗著《The Pale King》,那是一本我等了很长时间的小说,出版那天(4月15日)我们正离开奥地利萨尔斯堡、坐火车去德国慕尼黑。尽管在德国的书店里见到了这本书,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电子版。我在不同的城市打开 Kindle 断断续续地读这本书:维也纳、布拉格、阿姆斯特丹、巴黎……。我一直觉得华莱士是一位文学奇才,他自杀前留下的这份未完成的遗稿内容杂乱无章,但其中不乏精彩、怪异、个性十足的章节和片段,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然而我最终感觉这部小说在整体上是一次失败的尝试。我在几乎快要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放弃了阅读。我还记得决定放弃的那个时刻:坐在老佛爷百货公司某层的一张沙发上,我一边读 Kindle 一边等正在购物的老婆。我从屏幕上抬起头,透过玻璃窗看见那些淡色的充满雕琢痕迹的老式建筑和一片在接近黄昏时让人略生惆怅的巴黎的天空。
长时间在异国旅行难免让人偶尔生出些在外漂泊的思乡情绪,这时你会怀念你出来之前的那个家。我发现一个能让人在他乡产生回家感觉的地方就是书店。在一个灯光柔和的小书店里端详、抚摸书架上的书,即使印在上面的文字你未必能完全看懂,你仍会因此感觉心安,仿佛是那些文字在抚摸着你。回忆 2011 年的欧洲旅行,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无数个关于书店的美好画面。然而当你站在一家书店里,忽然想到背包里的 Kindle,你可能又会感到某种矛盾和不安。这种不安大概来源于这个念头:这家书店有可能会消失,消失的原因很可能与电子书有关。想到这一点,你可能会不自觉地再仔细看一眼这家书店的每个角落,希望把它在记忆里刻得更深一点。
于是你会想:也许一切都无法永恒,也许一切都会变成过眼云烟,也许科技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又会让我们失去很多美好的东西。你最后决定用这样的想法聊以自慰:不论是印在纸上,还是显示在屏幕上,文字的意义在于和读者相遇。如果你的文字是真正的好文字,也许它们能够在读者的记忆里获得永恒。
你的电子阅读史有多长时间?
如果把在电脑上看书也算作电子阅读的话,那就有十多年了。如果把电子阅读严格定义为通过电子书阅读器(比如Kindle、iPad)读书,那么我的电子阅读史应该是从2010年开始的,那年我买了一台Kindle。
你的电子阅读工具都有什么?
电脑、Kindle、手机等。
你的各种电子书的来源是什么?其中最贵的一本电子书价格多少?
来源包括自己花钱买的电子书(大部分是Kindle版的英文小说)、免费下载的电子书、出版界朋友赠阅的PDF版书稿或样书、作家朋友的书稿等等。Kindle版的小说在售价上基本相差不大,我买过最贵的大概在15美元左右,比如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的《自由》(Freedom)。
你的纸质阅读与电子阅读的时间比例大约是?
如果把上网、看报纸等所有和文字有关的阅读都包括在内,那我平时大部分时间的阅读应该算是电子阅读。如果仅限于读书,那么我最近读电子书和读纸质书的比例大概是2:1左右。
目前,你的“阅读”里有什么成分(比如纸质书、电子书、信息集合阅读、视频、微博等)。哪一种比重最大、依赖性最强?
纸质书、纸质报刊杂志、Kindle版电子书、网页浏览、手机阅读等等。其中上网的依赖性最强、比重最大,虽然收获并不是最大。
你最经常的几个电子阅读的时间/场景是什么?
我的工作环境就在电脑前,所以几乎随时都在进行“电子阅读”。从几个月前开始习惯于在外出时看手机上的东西。但我在直觉上没把这些算成“读书”。当我认为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我一般是离开电脑屏幕,手里捧着一本纸质书或者Kindle,比较专注地阅读。
说说你有过的新鲜阅读体验。
对我来说,电子阅读本身并没有提供什么特别新鲜的阅读体验,只不过是信息来源比较快、阅读比较方便而已。虽然现在不少电子书加入了多媒体、可以“互动”,但除了用于教学方面的书(比如学外语的电子书可以发声、学舞蹈的电子书可以播放视频等等),我还没看到太多文史类电子书在多媒体、“互动”方面做得特别好的例子。
请分享几个你用完后暗自激动,想向朋友强烈推荐的阅读工具/阅读来源。它最精彩好玩的地方是什么?
Kindle值得推荐,虽然比起iPad来Kindle在速度和反应上差了很多,但它最大的优势是读起来不费眼,可以像读纸书一样长时间阅读。另外有一种大号(9.7吋屏)的Kindle,是我见过的读PDF最好的工具。
请分享一个你听过的与电子阅读有关的有趣新闻/信息/说法/想象。
前一段时间有人揣测苹果公司有可能正在研发一种结合了LED和电子墨水(E-ink)的混合型显示屏,这种显示屏可以在用户看视频、玩游戏的时候通过LED来显示(保证速度快),如果用户阅读文字,屏幕就自动切换成用电子墨水显示(保证长时间阅读不费眼、少耗电)。我想如果这种技术真能实现并且用在iPad上,那使用电子墨水技术的Kindle就可能被淘汰了。
评论: 17
Freedom我很喜欢 但是觉得被说成是最好的当代英文小说太过了 Jonathan Franzen和David Foster Wallace是好朋友 都有诸多关于serious fiction的言论 不知道Wallace会怎么说电子书呢
----当年活字印刷术刚出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被批判的,几百年来人类都没有变,多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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