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主义文学和内布拉斯加的家庭主妇
我印象比较深的是该书的第一章,在这一章里作者只干了一件事:埋汰现实主义小说(“埋汰”这个东北词有时候还挺好用的,呵呵)。Olsen的大概意思是:要是你按照大多数指导书上讲的那样写小说,你写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呢?是现实主义(realism)小说,现实主义小说是什么呢?是一种类型小说(genre),那是一种平庸的类型,你写出来的东西和1830年的小说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作为举例,Olsen特别提到了《廊桥遗梦》这种类型的小说,并引用Samuel Delany的说法:“这种叙事作品不是写给那些有头脑,有智慧的读者——比如,住在纽约这种出版商和杂志社云集的大都市——的读者的,而是写给一些住在小地方——比如内布拉斯加——安逸度日的家庭主妇的。假如你的作品不能让这些家庭主妇感兴趣,那么你在主流出版市场不会有什么出色表现。”
Olsen接着说,为什么像内布拉斯加的家庭主妇这样的读者这么喜欢现实主义的小说呢?这是因为这种作品宣扬人类的行为和命运是像这类小说的结构(起承转合)一样完整、有意义的,我们的社会也是同样令人满意的。
我懒得在这里探讨现实主义的是非(也不认为现实主义的问题是太“土”),不过,我觉得在我们当下的阅读视野中,现实主义的东西不是太少而是太多。我常想:现实主义?大多数读者感兴趣的所谓“现实”其实不是自己周围的现实,而是别人的现实,是自己不能亲自体会到、却很想去感受一下的新鲜的“现实”。如此说来,读者的阅读动力其实是试图对当前现实的超越(超现实?呵呵),小说“现实主义”的姿态只不过是为了增强这次超现实旅行的迷惑性而披挂的伪装。很多情况下,我宁可不要这种伪装,反正我的阅读目的是超越我自己的现实,你给我的东西是不是“现实”的、是不是真实生活中可以找到的,我基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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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be alone(essays)'s "why bother"
by Jonathan Franzen who was in the spotlight for controversial comments about "high" and "low" tastes of novels.